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川观新闻记者 邵明亮
7月2日17时,四川省水利厅、四川省气象局联合发布山洪灾害蓝色预警。这是进入主汛期(7—8月)后,我省发布的第二个山洪灾害预警,且预警范围较上次有所扩大。
预警信息显示:7月2日20时至3日20时,巴中市南江、通江、平昌、巴州、恩阳,达州市万源、通川、达川、宣汉、开江、大竹、渠县,广安市前锋、岳池、广安、武胜、邻水、华蓥,广元市青川、剑阁、利州、昭化、朝天、旺苍、苍溪,南充市顺庆、高坪、嘉陵、南部、营山、蓬安、仪陇、西充、阆中,绵阳市梓潼、盐亭、平武,甘孜州泸定、康定,阿坝州九寨沟、汶川等 41 个县(市、区)可能发生山洪灾害。
上述两部门同时发布防御要求:
1.立即通报乡镇、村和山洪灾害危险区责任人,所有责任人务必立即上岗到位。
2.密切关注天气预报、降雨水位和危险区预警情况。
3.加强山洪灾害危险区巡查。
4.按照《四川省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工作规程》,加强监测预警、适时启动预案,及时、果断转移受威胁群众,强化转移路线与安置区安全监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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